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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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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(jìnrì),关于四川分时电价有调整的消息,引起不(bù)少市民关心(guānxīn)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涉及居民(jūmín)用户 据国网四川电力(diànlì)(diànlì)消息,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关于进一步调整(tiáozhěng)我省分时电价(diànjià)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(děng)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(réngwèi)23:00一次日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充电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的峰平谷(pínggǔ)时段执行。其余(qíyú)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(fēn)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分季节划分峰平谷(pínggǔ)时(shí)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(fēnbié)为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。 调整尖峰电价执行时(shí)间,取消12月(yuè)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(liánxù)三日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(zàn)停电网送出受限区域尖峰电价(diànjià)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(gānzīzhōu)、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供需形势宽松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)在50千瓦以下(yǐxià)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(fēn)时电价。 此次(cǐcì)调整的影响是什么 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、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将180小时高峰(gāofēng)时段(shíduàn)由用电价格相对较(jiào)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(hélǐānpái)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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